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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情况
稿件信息
电子阅读号: 1226305801 文章类型: 咨询
发表人: 钟荣昌 发表时间: 2008-11-10 16:30:01
收件人: 国土资源局 处理进度: 处理完成
文章标题: 咨询用地
文章内容:  北仑国土局的同志:
    您好!我想租用别人的已经种上桔子的水田养猪,请问允许的吗?还有就是允许的话须要办哪些手续!谢谢! 
回复意见: 您好,
    养猪用地性质属农业用地,如果你办的主场属规模经营。可向村、街道提出申请,村里是否有闲置的非耕地可以利用。你私自租用他人农用地(特别是建猪舍毁坏耕地)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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