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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情况 |
| 稿件信息 |
| 电子阅读号: |
1225797156 |
文章类型: |
咨询 |
| 发表人: |
黄先生 |
发表时间: |
2008-11-04 19:12:36 |
| 收件人: |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进度: |
处理完成 |
| 文章标题: |
关于工伤认定和赔偿问题请教 |
| 文章内容: |
你好:
我舅妈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被另外一辆电动车撞到(对方主要责任),伤及内脏,比较严重。现在医院进行治疗。我对这个时间有几个问题想请老师帮我解答。
1:该单位未给员工承保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那么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来出?具体怎么分担?
2:非机动车事故是否不能认定为工伤范围?对于上班途中事故认定为工伤,需要那些证明材料?
3:针对我提出的这个情况,如果要办理工伤认定需要出示那些材料?如果单位不愿意出面办理我们个人要如何办理?
请劳动部门的老师帮我解答。谢谢! |
| 回复意见: |
您好:
上班途中发生的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范围。你舅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医疗待遇。
北仑区劳动局
2008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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