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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日期: 2008-4-17 14:42:00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精神, 按照宁波市联合公选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宁波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副局(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和职位

  本次面向宁波市范围公开选拔的职位共5个,分别是:北仑区建筑工务局副局长1名、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北仑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北仑区政府信息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名、共青团北仑区委副书记1名。

  二、公开选拔的条件和要求

  报名对象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要求:

  1、职务要求:宁波市和在甬省部属机关单位现任主任科员满2年及以上职务的干部;各县(市)、区直属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现任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及任职年限的人员;现任大中型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和小型企业及其它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层正职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满1年。上述人员应同时具有职位要求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的不作上述职务要求。

  2、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4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区委副书记的,年龄在28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专业及其他要求:

  (1)北仑区建筑工务局副局长:土木类专业毕业,熟悉道路、桥梁施工等管理业务,有较强的实践工作经验,非中共党员优先。

  (2)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环保类或化工类专业毕业,熟悉环境保护、化学工程等基本知识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监管业务,有较强的化工工艺及技术管理实践经验。

  (3)北仑区统计局副局长:统计类或经济类专业毕业,熟悉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等知识和业务,非中共党员优先。

  (4)北仑区政府信息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熟悉计算机应用与管理等知识。

  (5)共青团北仑区委副书记:参加工作满2年,熟悉共青团工作,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过团的工作或在校期间曾从事过校级以上学生会或团的工作,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以上任职、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2008年4月1日)

  三、主要工作程序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本次公开选拔的主要程序有: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等。

  其中,初选评价(除团区委副书记职位外)是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按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初选评价的要求,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的任职经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荣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初选评价得分,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2名为笔试入围人选。

  四、报名方法和其他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如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符合条件的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可登陆“北仑党建网”(http://zzb.bl.gov.cn)下载打印《北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报名人员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挂职锻炼以及2003年以来进修培训、年度考核、各类综合性先进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3、现场报名的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 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12楼B1227室)。

  4、笔试时间为2008年4月26日,笔试地点及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5、北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咨询电话:86780383、86780381;监督电话:12388。

  6、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事宜,详见“北仑党建网” (http://zzb.bl.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波市北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波市北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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