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统一安排,2008年北仑区公开招考公务员的面试时间定为3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所有入围面试人员必须于3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由本人携《招考公告》规定的有关材料到北仑区人事局会议室(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A座11楼B1136室)接受资格复审,合格者同时领取《面试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的详细安排见《面试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2008年宁波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带的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宁波户籍的社会人员须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开始3天前(截止3月11日),已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该报考者所报职位(专业)未进入面试的笔试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原比例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中共北仑区委组织部
北 仑 区 人 事 局
二00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