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协七届十九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将于2010年1月28日至31日召开。现将公民旁听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内容:区政协七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协七届常委会关于七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为1月28日下午13:45-15:30)。
二、旁听对象和名额:北仑区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居住在本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台湾同胞均可报名。旁听名额为10名。
三、申请办法:凡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可自即日起至1月15日(下周五)16:30前,持本人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到区政协办公室(行政大楼A座A0821)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旁听申请经批准后,由区政协办公室通知申请人并发给旁听证。参加旁听须携带旁听证。
联系人:谭洪清 联系电话:86780313
宁波市北仑区政协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