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消防大队2009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情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支队有关文件精神,我大队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中心,“四项指标”零增长为目标,认真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圆满的完成了2009年度的监督抽查任务。现将2009年度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上级的相关要求,大队制定了详细的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监督抽查量化标准,并在媒体上对监督抽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等内容进行公告,明确了监督抽查的重点。同时,根据省消防局、市政府及支队的有关要求,先后部署开展了“三合一”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三项行动”和两会、春节、“五一”、“十一”、元旦、“铁拳”、“红盾”、“攻坚”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在不同时期对本辖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查。今年我大队共抽查重点单位295家,抽查非重点单位192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共92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办理消防处罚案件74起,其中处罚单位58家,处罚个人16人次,警告14人次,罚款46.33万元,责令停产停业25家。
一、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和“利剑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29号)和市支队《关于进一步推进“利剑行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 》(甬公消[2009]33号)的精神,我大队周密部署,全力抓好“三项行动”和“利剑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回头看”活动,巩固专项整治成效,防止隐患回潮、反弹。期间,共检查营业性场所124家,发现室内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要求36处,发现未通过建审、验收和开业前检查27家,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14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1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2份,办理公安行政处罚10起,罚款8.4万元,责令“三停”9家;二是深入推进北仑区高层多业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做到整治责任、整治内容、整治目标“三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目前,全区共检查高层公共建筑32个,发现火灾隐患29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份,办理公安行政处罚5起,罚款3.5万元;三是扎实开展 “三合一” 场所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推进非重点区域的“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逐步拓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深度和广度。今年共排查 “三合一”场所32处,截止目前,16家核实为“三合一”的场所均已整改完毕。
二、深入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强化排查整治。大队按照“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出击,从严管控社会面火灾隐患。7月底至10月初,大队在区公安分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铁拳”、“攻坚”系列专项行动,对县级以上党政首脑机关,供水、供油、供电、供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3A级以上旅游景点、车站、码头,1000平方米以上商场市场、高层公共建筑、省级反恐单位、“三合一”场所、所有节庆活动场所逐一进行了检查。全区共成立检查组97个,派出检查人员353人次,检查单位逾755家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6份,责令整改隐患130余处,确保国庆期间的祥和、安宁。
三、加大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年初,大队高度重视,积极与政府沟通,认真开展排摸,采取“大队自查、支队核查、专家论证”的方式,共确定政府挂牌隐患单位2家。隐患整改期间,深入贯彻“服务到位,执法到底”的消防监督工作思路,不仅事前两级排查、专家核定,而且期间跟踪督促、强化指导。消防监督人员多次深入隐患单位帮助其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隐患整改方案,想方设法为隐患单位排忧解难,加强现场指导、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效果,帮助各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截止8月30日,我区按期保质地完成了宏都娱乐城、北仑华山路588号大楼等2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隐患整改工作。
从监督抽查情况来看,被抽查单位基本都能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做好各项防火安全措施,但也有不少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一是一些小浴场、小酒吧、黑网吧等未经消防审批非法经营的现象严重,而且这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往往比较严重。二是一些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抱有侥幸心理,不能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导致新的隐患产生。三是高层多业主建筑使用年代较早,消防设施复杂、使用单位复杂,往往造成火灾隐患多而复杂难改。四是“三合一”场所季节性、隐蔽性、反复性等特点明显,个别场所易出现反弹现象。
根据2009年度我区消防监督抽查情况,大队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做好对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抽查人员到位、数量到位、质量到位。同时,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的法律文书填写。其次对排查出来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明确督办单位,严格依法监督,按期整改销案。最后,大队将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全面监督、集中检查与日常抽查、工作期间监督与晚间错时监督、监督检查与消防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向多元化发展,为北仑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消防大队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北仑消防大队201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我大队对区级消防安全单位重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505家,其中新矸基督教堂等30家单位为新增单位,宁波启迪高尔夫制品有限公司等62家单位不再列为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见附件)。根据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名单向社会公告。
附件:1.2010年不再列为重点单位的名单.doc
2.2010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doc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消防大队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北仑消防大队2010年度消防监督抽查公告
为了进一步改善北仑区和保税区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北仑消防大队将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消防监督抽查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二、消防监督抽查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12月31日,其中4、9月份为消防监督集中抽查阶段。
三、消防监督抽查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易燃易爆化学品单位以及其它需要消防监督抽查的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监督检查1次。2009年未被抽查到的单位,在2010年抽查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消防监督抽查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或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通过;
(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第(三)项、第(四)项内容中检查的部位、数量采取抽查的方式。
五、消防监督抽查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依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先行组织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和整改单位内部火灾隐患,对照抽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消防大队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