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乡镇)合医办:
经北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于2008年9月22日起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9年度参合筹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参合时间自2008年9月22日起至11月20日止, 11月20日以后各村(社区)一律不得再受理参合申请。
二、2008年9月22日0时开始,北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数据采集系统正式开放,各村(社区)可以投入使用。
三、2008年11月20日前,各村(社区)应将参合信息纸质清单、参合信息汇总表和保费一并上交街道(乡镇),由街道(乡镇)对其进行复核和汇总。
四、2008年11月26日前,各街道(乡镇)合医办要将各村(社区)参合信息纸质清单(每页签字签章方有效)收集、审核完毕,并与参合信息汇总表一道提交我办。
五、2009年筹资标准:普通农户、征迁人员60元/人/年,传统居民(即非农户籍人口中的非征迁人员)和外来人员170元/人/年,民政对象免费参合。2009年度住院及门诊补偿比例继续执行原政策不作调整。
请各街道(乡镇)合医办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各村(社区),并认真贯彻执行。
北仑区卫生局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